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2年至2020年,被告人马洪武利用担任呼伦贝尔市免渡河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以骗取或其他手段,非法套取、占有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100余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00余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马洪武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马洪武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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