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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荣旗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1-08-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阿荣旗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具体职责为:

(一)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二)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三)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诉讼、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2020年纳入决算编制的机构共1个,无下属单位。

2020年阿荣旗人民检察院部门设置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下设司法警察大队。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年自治区财政拨款总收入为1562.75万元,上年自治区财政拨款总收入为1764.98万元,比上年减少202.23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2019年拨付了清算期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费;比年初预算收入增加了40.96万元,增加原因为本年度追加了信息化建设、维修改造经费及防疫专项资金。

本年地方财政拨款总收入为55.69万元,上年总收入为258.65万元,比上年减少202.96万元,减少原因为2019年度我单位开展维修改造及信息化建设;比年初预算增加了40.84万元,增加原因为本年度地方财政拨付维修费和办公费。

本年自治区财政拨款总支出为1690.4万元,上年总支出1567.97万元,比上年增加122.43万元,增加7.8%,增加原因为缴纳清算期职业年金。其中,基本支出795.95万元,比上年增加58.28万元,增加原因为缴纳清算期职业年金,项目支出894.4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64.15万元,增加7.72%,增加原因为今年我院有信息化建设和维修改造。

地方财政拨款本年总支出57.36万元,上年总支出257.35万元,比上年减少199.99万元,减少77.71%,减少原因为上年度地方财政拨付维修改造和信息化建设经费。其中:基本支出57.36万元,比上年减少199.99万元,减少原因为上年度地方财政拨付维修改造和信息化建设经费;项目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846.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618.44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27.67万元;支出总计1,846.11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8.35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06.87万元,下降10.10%;支出总计减少206.87万元,下降10.10%。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自治区财政厅拨付了清算期养老保险经费;二是2019年度地方财政拨付了维修改造和信息化建设经费。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618.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2.75万元,占96.60%;其他收入55.69万元,占3.4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74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3.31万元,占48.80%;项目支出894.45万元,占51.2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88.7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26.00万元;支出总计1,788.75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98.35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减少5.22万元,下降0.30%;支出减少5.22万元,下降0.30%。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自治区财政厅拨付了清算期养老保险经费;二是2019年度地方财政拨付了维修改造和信息化建设经费;三是年末存在结转结余。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69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5.95万元,占47.10%;项目支出894.45万元,占52.9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5.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4.97万元,主要包括:在职工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较上年增加71.61万元,主要原因是:缴纳了清算期养老保险;公用经费90.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等,较上年减少13.3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加大力度,严格把控日常经费支出。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2.86万元,支出决算为35.46万元,完成预算的82.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2.60万元,完成预算的81.5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86万元,支出决算为2.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我单位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经费支出,因疫情影响,远程提审次数大幅度提高,减少了外出办案的费用。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5.4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60万元,占91.90%;公务接待费支出2.86万元,占8.1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60万元,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等支出,车均运维费6.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7.4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2.8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2.86万元,接待14批次,共接待84人次。主要用于上级院业务指导。较上年增加0.01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费较上年有小幅度增加,我单位严格控制接待人次数,将支出控制在预算数内。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667.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0 个,共涉及资金 0 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办案业务费 ”、“ 业务装备经费 ”、“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 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7.9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基本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较好地利用了财政资金,保障干警办案经费。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办案业务费 ”、“ 业务装备经费 ”、“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 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3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 办案业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全年预算数为319.96万元,执行数为319.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阿荣旗人民检察院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2020年受理案件781件,审结率达到97.83%,财政及时足额下达经费,支出进度达100%,我部门能够按照规定使用经费。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结案率未达到100%,办案时长需要进一步压缩;2、办案达到的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加大检察工作力度,加快办案进度,继续不断强化检察服务理念,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全旗社会稳定、人民安居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全年预算数为234.62万元,执行数为234.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我院完成了检察工作网及统一应用系统2.0建设工作;购置无人机2架,搭建了公益诉讼监督指挥平台;整合刑事执行、公益诉讼及社区矫正监督系统,建成了智慧检务监督信息化中心;按照公开化、规范化、智能化要求完成了检察听证室建设。通过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选取优质价廉的装备,验收合格率预计≥99%,支出进度达到100%,干警满意度达到90%以上,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政府采购时间较长;2、办公设备的采购不能满足所有部门的需求。下一步改进措施:1、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加快资金支付;2、向各部门征求采购意见,以提高员额检察官的办案时效。

3.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全年预算数为125万元,执行数为113.34万元,完成预算的90.6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书记员2020年未流失,稳定性很好,能够积极辅助检察官办案,全年经费足额保障,工资及时发放。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全年预算数和全年执行数不一致;2、在保障办案质量、提高员额检察官的办案时效、实现社会效益增长和群众满意度方面还需要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1、加强预算管理;2、不断提高书记员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阿荣旗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阿荣旗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19.96

319.96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319.96

319.96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1.严格按照资金开支范围使用资金。2.资金的使用符合财政财务有关规定,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1.严格按照资金开支范围使用资金。2.资金的使用符合财政财务有关规定,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办案数量(受理数)

10

 

 

9

办案数与年初目标值有差距 

质量指标

 结案率

15

 

 

14

结案率没达到年初目标

时效指标

平均案件办理时间

 

15

 

 

14

加快办案进度

成本指标

办案成本

10

 

 

10

 

(30分)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预计挽回损失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办案达到的社会效益

10

 

 

9

继续加大检察工作力度,为全旗社会稳定、人民安居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生态效益指标

办案产生的生态效益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时间

5

 

 

4

将继续不断强化检察服务理念,实现可持续发展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对办理案件的满意度

10

 

 

10

 

总分

100

 

95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阿荣旗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阿荣旗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34.62

234.62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234.62

234.62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1.严格按照资金开支范围使用资金。2.资金的使用符合财政财务有关规定,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1.严格按照资金开支范围使用资金。2.资金的使用符合财政财务有关规定,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业务装备数量指标

10

 

 

 

10

 

 

质量指标

业务装备质量指标

 

15

 

 

15

 

时效指标

业务装备时效指标

 

10

 

 

9

 

政府采购时间较长,进度慢

 

成本指标

业务装备成本指标

15

 

 

14

 

 进一步压缩采购成本

 

(30分)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提高员额检察官的办案时效

10

 

 

 9

向各部门征集采购意见

社会效益指标

  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遵守法律法规程序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实现社会效益增长效

5

 

 

 5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业务装备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9

向各部门征集采购意见

总分

100

 

96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阿荣旗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阿荣旗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25

113.34

10

90.67

9

其中:财政拨款

125

113.34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1.严格按照资金开支范围使用资金。2.资金的使用符合财政财务有关规定,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1.严格按照资金开支范围使用资金。2.资金的使用符合财政财务有关规定,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聘用人数16人

10

 

 

 

10

 

 

质量指标

保障办案质量

 

20

 

 

19

有的书记员不是法律专业,业务方面需再提升

时效指标

年度工资发放时效

 

10

 

 

10

 

成本指标

人均经费保障程度

 

10

 

 

10

 

 

 

(30分)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提高员额检察官的办案时效

 

10

 

 

9

有的书记员不是法律专业,业务方面需再提升。

社会效益指标

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遵守法律法规程序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实现社会效益增长

 

5

 

 

4

有的书记员不是法律专业,业务方面需再提升。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10

 

 

9

有的书记员不是法律专业,业务方面需再提升。

总分

100

 

95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办案业务费”项目,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6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6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98万元,比2019年减少13.33万元,降低12.8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15.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5.54万元,比2019年增加212.97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采购了2.0办公系统;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新娜    联系电话:0470-425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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