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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荣旗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3-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3月5日在阿荣旗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阿荣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旗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围绕中心工作,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树立大局意识,强化服务理念,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推动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一)积极护航经济发展保障发展第一要务,致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刑事案件112件140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107件132人,无捕后撤案、捕后不起诉、捕后判无罪案件;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61件327人,经审查,依法向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41件297人,有罪判决率为100%。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批准逮捕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罪犯罪嫌疑人37人,提起公诉27人;坚决打击侵犯人民群众财产犯罪,依法批准逮捕涉嫌抢劫、盗窃、诈骗、故意毁坏财物罪犯罪嫌疑人56人,提起公诉85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定不批捕8人,不起诉12人运用刑事和解机制化解2起诈骗案件,为上百名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

(二)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加强检察长接访、远程视频接访、律师参与矛盾化解等工作,发挥派驻亚东镇检察室身处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依法妥善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来电、来信213件,经审查确定其中53件符合受理条件,累计进行举报初核11件。加大对无理缠访、闹访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9人,全年未发生涉检越级访和涉检群体性事件。加大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力度,2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救助金12万元。2017年,我院接待室被自治区检察院评选为“全区文明接待室”。

(三)着力保障民生民利。积极打造“民生检察”。部署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着力查办发生在危房改造、草原奖补、土地补偿、良种补贴等涉农、涉牧领域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虚报冒领、截留私吞、中饱私囊等国家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件10人。积极打造“绿色检察”。从严打击破坏生态资源刑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林木、滥伐林木罪犯罪嫌疑人3,提起公诉25人。积极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依法向旗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已得到支持。

二、聚焦反腐倡廉,着力提升职务犯罪惩防力度

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反腐败总体部署,坚持惩治预防一起抓,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一)持续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2017年我院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1件18人;包括贪污贿赂案件6件11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0%,其中大案1件1人;渎职侵权案件3件5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5%,其中大案2件3人;刑事执行检察局自行发现线索并侦查终结涉嫌贪污贿赂案件2件2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00%。

(二)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全年共开展警示教育、法制讲座、预防职务犯罪讲座25次,组织有关重点部门人员、村组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5次,累计2400余人受到警示教育;向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000余次,把缺乏诚信的企业挡在公平竞争的门槛之外;集中开展送法进集市、进村屯活动10次,发放宣传单11100余份,张贴海报457张,接待法律咨询819人。

三、强化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始终将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强化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全年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起、撤案12起,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3件次,全部得到采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刑事案件17件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案件88件次;纠正公安机关漏捕5人,追诉漏罪8起、漏犯7人。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对刑事判决提出抗诉5件18人,均得到市人民检察院支持,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按照抗诉意见改判2件7人,其余案件正处于审理过程中。

(二)强化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全年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0件20人,及时向办案单位和部门提出羁押期限提示,未发生超期羁押情况;因管理、卫生等问题向监管部门发出书面检察建议16份,因混押混管、违法留所服刑等问题向监管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因社区矫正工作向相关单位发出书面检察建议22份,均被采纳。

(三)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全年共受理各类不服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及其他各类监督案件32件,其中包括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件、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0件、执行监督案件4件、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4件、支持起诉案件2件;截至目前审结30件,制发检察建议26份,均被采纳;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支持起诉2,终结审查2件,提请抗诉1件。

四、深化改革创新,奋力激发检察工作内生动力

始终把改革和创新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源头活水,不断破解检察工作发展难题。

(一)检察改革稳步推进。根据不同岗位特点,按照36%的比例,遴选出20名业务骨干进入员额序列,并完成晋升与择优选升工作。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阿荣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退出员额管理暂行办法》、《三类人员分类管理初步方案》等改革文件,成立了检察官考评委员会,建立了执法档案,着力构建科学、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努力实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二)工作方法持续创新。积极打造“精细检察”。一是弘扬工匠精神,努力发挥好全市检察机关精细化管理活动试点院模范带头作用。将司法办案作为活动开展的重心,确定了28项重点推进工作,截至目前已大部分完成,并转化为实践成果,取得了良好成效。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原则,积极开展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本着“敢于自我揭短亮丑”的精神,动员全院干警严格开展互查互评,深入查找问题、查漏补缺,并印发《阿荣旗人民检察院科学发展抽样评估评查情况通报》督促整改。三是积极开展“八化”示范院创建工作,2017年我院被自治区检察院评选为全区检察机关基层院“八化”建设示范院。积极打造“智慧检察”。深入推进办公、办案及网络信息化建设。先后引入了远程庭审系统、远程提讯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及智能检委会会议议事系统,开发了“检务公开触摸查询系统”、“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绩效考核评价系统”,并建成了全市基层院首家新媒体工作中心,目前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多媒体智能化党性教育基地和院史展览馆正在建设过程中。创新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阿荣旗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特殊刑事检察工作制度》,选拔经验丰富的检察官组建了未成年人办案组,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刑事检察政策,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过去的一年里,我院共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5次,与阿荣旗辖区内10所中小学、3所幼儿园携手建立了13个“阳光法治”微信群,定期推送相关法律知识,截至目前已有4500余名教师及学生家长加入群聊。

(三)检务公开全面深化。积极打造“阳光检察”。2017年,我院共向互联网发布程序性案件信息307条、法律文书196份、重要案件信息40条;累计走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院进行座谈5次,征求意见、建议23条;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微信联络群定期报送检察工作信息300余条。

(四)新媒体建设成效显著。2017年,我院“一院一亮点”创建活动项目“以新媒体建设助推检察文化传播,提升检察机关社会亲和公信力”在全市检察机关演示汇报会上荣获二等奖。新媒体原创作品累计被最高检、正义网、检察日报、内蒙古检察、呼伦贝尔检察采用98篇,其中检察长学习笔记《不忘从检初心、书写人民满意答卷》被检察日报以全国优秀作品推选参赛,并高票获得当季冠军;H5作品《超萌检察官姐姐的内心独白》、《检shi尬聊》先后荣登正点巡检月度优秀作品排行榜,在全国基层检察院中尚属首例。2017年,阿检新媒体取得了优异成绩,获得了全市检察新媒体建设运营“优秀新媒体奖”及“优秀原创作品奖”,被自治区检察院授予“最佳新媒奖”、“优秀原创作品奖”和“最具创意栏目奖”,同时顺利入围“2017年度全国检察新媒体建设运营100强”,受邀参加2017年度政法新媒体峰会,并荣膺“全国检察新媒体作品二十强”。 

五、加强自身建设,倾力加强检察队伍素能建设

“五个过硬”为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入开展“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的检察队伍整顿建设专项行动,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领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年共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4次、专题研讨7次。

(二)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纪律处分等条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贯彻从严治检要求,切实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全年共组织干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60余份、参观警示教育基地3次、观看廉政教育影片5部。 

(三)加强队伍素能建设。动员全院干警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等活动,通过以赛代训的方式,不断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能。全年共开展院内岗位练兵实战活动3次,派出检察人员参与各项培训19期,累计参与各级培训31人次。

各位代表,2017年我院各项检察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连续五年被评选为“全市先进检察院”,全院14个部门中有7个在全市检察机关基层院规范化目标考核中位列全市第一。全年共获得市级以上集体表彰24次,其中国家级表彰3次、自治区级表彰9次、市级表彰12次;获得市级以上个人表彰30人次,其中国家级表彰3人、自治区级表彰3人、市级表彰24人次。

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旗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旗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院检察工作依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精准性还需加强,服务举措还需进一步丰富;二是监督职能还需进一步强化,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司法体制改革配套措施还不够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还需健全;四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仍需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旗委的决策部署和上级检察院的工作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为阿荣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严格落实已制定的学习计划,明确具体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增强为大局服务、为发展服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保护、教育、监督等重要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着力强化法律监督职能。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刑事执行、民事执行的法律监督,创新监督方法,提高监督能力,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真正以监督工作树立检察机关社会公信力。

(四)持续深化司法改革创新。坚决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部署,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精细化管理、创新创优、一院一亮点等活动,努力在解决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公信力等问题上取得新突破。

(五)大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能。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教育培训和实战练兵,加快复合型、专家型人才培养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坚持从严治检、廉洁从检,永葆检察队伍的政治本色。强化接受监督意识,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支持。

各位代表,做好今后各项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本次会议后,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代表的审议意见和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为全面建成富裕、美丽、和谐新阿荣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阿荣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1、刑事和解: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2、举报初核:举报线索初核是对举报线索的初步调查核实,是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对举报线索进行审查的一项活动。《人民检察举报工作规定》第三十条规定:“举报中心对性质不明难以归口,群众多次举报未查处的举报线索应当及时进行初核,查明举报的犯罪事实是否存在,是否属于本院”。

3、司法救助:司法救助又称诉讼救助,是指司法机关对于当事人因经济确有困难,向政法委申报给予经济救助的制度。

4、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中发现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受到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没有提起公诉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是指检察机关为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和管理而形成的档案。2012年1月26日,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正式在全国联网开通,今后各级检察机关可在本地完成对全国范围内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

6、羁押必要性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7、精细化管理活动:2016年,自治区检察院决定在全区检察机关连续3年开展检察工作精细化管理活动,目的是顺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时代要求,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改变粗放式司法的现实需要,巩固和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延续和升华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庸、懒、散”“粗、拖、浮”等深层次问题,促进检察工作自我完善和创新发展。

8、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分为“上评下”和“下评上”两个阶段。“上评下”阶段,市检察院随机抽取一个基层检察院,对该院法律文书制作的规范性、执法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等方面和综合工作的各方面,进行逐案、逐项,翻箱倒柜、解剖麻雀式评查。“下评上”阶段由多个基层检察院联合对市检察院开展上述评查。

9、“八化”: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和保障现代化实用化。

10、 “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整顿建设专项行动:2017年,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政法委2016年底召开的全区平安内蒙古暨政法队伍整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区政法队伍以“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整顿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按照上级检察院的安排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整顿建设专项行动。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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