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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荣旗人民检察院2023工作报告
时间:2023-02-23  作者:  新闻来源:阿荣检察  【字号: | |

——2023222 在阿荣旗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阿荣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晓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旗检察院在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旗政府、旗政协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各项检察工作持续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融入大局,在护航经济发展中强化检察担当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落细各项检察服务保障举措,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深入排查2018年以来办理的涉黑恶案件中养老诈骗线索,排查率达100%。线上利用“阿荣检察”官方微信公众号、“阿检郎”抖音号等平台发布国家安全教育、养老诈骗相关原创短视频,阅读量超过2万人次。线下深入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反邪教等法治宣传8次,推动全民增强法治意识。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检察长5次深入包联乡镇督导,检察人员参与小区值守210人次,20名检察人员辅助社区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协助社区网格化排查3600余人

全力以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推动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零容忍”,对涉企犯罪依法运用从宽制度,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依法对轻微涉企刑事犯罪不批捕3人、不起诉1人,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2人。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办理高某星、陈某磊等3人串通投标案中,依托“相邻院办案机制”[1],全程引导并监督企业合规整改,依法作出从宽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完善企业合规制度保障,牵头12个成员单位成立管委会,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制定《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赋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多措并举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办理案件18件25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追缴生态价值损失费11.39万元。践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督促恢复林地、草地277.82亩。对位于111国道与那吉镇振兴路交汇处东侧的200余亩松树林遭受严重破坏问题立案调查,并制发检察建议,经持续监督,在树林内清理了建筑、生活垃圾以及畜禽尸体10余吨,拆除违建物90余座,整改后的松树林登上“学习强国”、“抖音”等网络平台,成为阿荣旗新的网红美景打卡地。

主动担当扎实助力乡村振兴。加强对农村生活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办理国家司法救助类案件16件,发放救助金11万元,实际救助32人。深入贫困偏远地区开展“情暖童心——法治进乡村”系列巡讲活动,12个村的村民学生举办《家庭教育促进法》教育讲座,受众500余;派遣14名检察人员帮扶兴安镇3个村71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坚持法治思维,在助推市域治理中积极主动作为

深度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着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阿荣建设,全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897人,批捕4252,不批捕26件4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85343人,提起公诉266,有罪判决率100%。坚持“办案”与“追赃”并重,对办理的21起案件积极追赃挽损,挽损金额达53.64万元。始终保持惩治刑事犯罪高压态势坚决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暴力犯罪,批捕7人,提起公诉20人。突出打击“黄赌毒”犯罪,批捕6人,提起公诉36人,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聚焦特殊群体传递检察温度。加强对“一老一少”深度司法保护,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通12309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举报通道,办理涉养老诈骗案件2件。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四合一”履职模[2],办理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817人,对涉罪未成年人通过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举措依法从宽、精准帮教。组建法治宣讲团担任全旗93所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次数同比上升76.19%,受众学生达2万余人。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深化妇女权益保护,帮助7名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摆脱生活困境。

能动履职有效推进社会治理。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3],对社会危险性小的犯罪嫌疑人不批捕45人,不捕率同比上升14.41%;对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不起诉77人,不诉率同比上升12%。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诉前羁押率同比下降7.44%,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4.75%,同比上升0.2%扎实推进诉源治理,依法向有关部门制发整治行业乱象、督促安全生产等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5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作用凸显。巩固提升“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接收群众各类信访177件,全部7日内作出回复。

精准普法传递时代检察声音。格落实最高检《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通过阿荣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59篇,其中市级媒体采用167篇、自治区级媒体采用52篇、国家级媒体采用26篇,生动展现了新时代阿荣检察风采。深化阿荣检察新媒体品牌建设,原创单条普法视频最高受众达1.9亿次。领导班子带头加强检察理论研究,检察长撰写的《依托数字化建设提升检察档案“服务力”》、《发挥职能作用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文章被正义网、检察日报等国家级媒体刊登。

三、坚持能动履职,在深耕主责主业中维护司法公信

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向“优”升级发挥“捕诉一体”作用,与公安机关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监督立、撤案7件,立、撤案率均达到100%,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各类刑事案件32件,在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中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5件,追诉漏犯4件7人,提出抗诉3件。加强检察技术监督,办理技术性证据审查案件36件,纠正错误鉴定及错误诊断5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针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混押混管、超期投送等问题,向看守所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检察建议12份;对全旗13个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检查,排查社区在矫人员档案200余册,针对发现的问题向旗司法局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检察建议7份;开展剥夺政治权利监督工作,纠正剥夺政治权利脱管1人;强化财产刑执行监督,针对财产刑判决执行违法案件向旗法院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检察建议采纳率及回复率均为100%。

民事检察向“强”推进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坚持“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11件,提抗诉1件,因当事人撤回监督申请市院终结审查;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法院采纳2件;提出民事审违、执行纠正违法检察建议94件,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件,全采纳并有效整改。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化解矛盾,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1件,经释法说理息诉罢访2件。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签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欠薪案件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民事检察职能衔接工作机制》,助推欠薪问题法治化解决

行政检察向“实”突破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作用,以“我管”促“都管”,全年共办结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1件,制发检察建议62;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4]案件4件。深入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办理相关案件39件,制发检察建议40;积极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办理相关案件18件,制发检察建议18份,全部检察建议均被采纳;与扎兰屯市检察院协调配合,联合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7件,取得良好成效。

公益诉讼向“好”拓展受理民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发现行政公益诉讼线索74件,立案71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68件,行政机关回复采纳68件;2名检察人员荣获全区第一届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标兵和业务能手。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活动,推动散葬烈士墓修缮与管理,充分维护烈士尊严。开展无障碍停车位监督活动,向相关部门制发“旗内公共停车位未达到无障碍停车位设定标准”检察建议,得到行政机关积极整改回复,实实在在为全旗残疾人解决了停车难问题,有力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强基导向,在锻造过硬铁军中厚植发展根基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持之以恒推动检察队伍政治、业务、职业道德建设全面高质量发展。

旗帜鲜明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7次,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填报“三个规定”[5]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21件。融合推进党建赋能和党支部建设,创建“情暖阿荣 阳光检察”党建品牌,以“党员志愿服务”和主题党日为抓手,积极组织党员进社区办实事强作风,为社区内6户困难家庭解决生活难题。打造学习型党支部,2022年被评为阿荣旗基层党建示范基地,在全市检察机关学习强国知识竞赛中荣获团队一等奖。

深入推进队伍素能建设。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练兵等实训7次,开展自主培训44期,参训1086人次。发挥“头雁作用”,院领导办案比例达16.48%。职务调整4人、职级晋升8人、新考录公务员2人,补录书记员3人,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加强人才队伍建设,1人入选全国检察新闻宣传文化人才库。鼓励检察人员“以赛提能”,共荣获各类市级以上表彰50项,其中集体荣誉20项,个人表彰30项。

夯实检察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综合运用多种智能系统辅助检察监督工作。依托远程提讯平台办理案件68件、远程庭审83件,运用智能量刑辅助办案60次,对刑事执行智能图像审查大数据平台捕捉的违规信息进行审查,捕捉违规告警信息117条。建成全市首家远程文书签名一体化系统,解决远程提审签字确认难、捺印难的问题。统筹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公益诉讼实验室建设和新媒体工作室扩建改造项目,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增设户外电子LED大屏,利用大屏播放阿荣检察原创法治宣传片,围绕防范养老诈骗、反有组织犯罪等进行普法,推动法治宣传工作提质增效。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牢记检察权由人民赋予、受人民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37次,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748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征求意见座谈会及新闻发布会3次,邀请人大代表听庭评议2次,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检察工作1次。建立包括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侦查机关代表在内的听证员库,举行听证员聘任仪式,25名听证员“持证上岗”。坚持“应听证尽听证”,组织各类公开听证37场。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旗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我院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检察监督的量、质、效有机统一存在差距,法律监督的刚性还有提升空间。二是检察服务、检察产品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要求还有差距。三是面对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形势任务,检察队伍理念更新、能力升级不够,调查核实、释法说理等能力需加快提升。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持续探索,努力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破题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行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以及上级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以全区检察工作“1231”[6]目标为指引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历史方位,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保持韧劲,固强补弱,聚焦各项重点工作目标,提振精神、提升业绩,提高能力,努力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是坚定信念,在服务发展大局上作出检察新贡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从严治检,以更严更实举措维护好检察机关良好政治生态,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二是守正创新,在增进民生福祉上彰显检察新担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大局稳定,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推进社会治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促进企业合规改革统一行动”[7]。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紧扣高质量发展目标,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行为。

三是司法为民,在维护公平正义上体现检察新作为。全面把握新时代法治建设总要求,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强化刑事诉讼主导责任落实,持续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民事行政精准监督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品质,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治理效能,深入开展“山林、河湖、草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8],在更深层次形成公益保护合力。聚力解决群众关心关切的突出问题,更好维护司法公正

四是固本强基,在过硬队伍建设上展示检察新风貌。深入开展“三全式”培训、“三真式”实训[9],不断提升检察人员运用系统观念、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集中整治“三多三少三慢”[10]和庸粗慢浮问题,继续把党史总结、学习、教育、宣传引向深入,传承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以培育优秀办案团队、打造阿荣检察特色品牌为抓手,激发全体检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着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铁军。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各位代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精神和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开创阿荣检察事业新局面,努力为加快实现岭东强旗、绿色崛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检察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相邻院办案机制:2020年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针对本地案件特点和检察工作实际,探索建立“相邻院一体化集中办案”机制,推动解决基层检察院办案人员不足,办案能力不强的实际困难。

[2]“四合一”履职模式: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归口未成年人检察部门集中行使,全面督促未成年人保护责任主体履职尽责。

[3]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是对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深化,是对多数轻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慎用逮捕、羁押、追诉,而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恶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仍须依法从严追诉、从严打击。

[4]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是指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全面贯彻行政诉讼法确定的立法目的,在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加强调查核实,针对行政争议产生的基础事实和申请人在诉讼中的实质诉求,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多种途径,促进行政争议得到依法、公平、有效解决。

[5]“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6]“1231”:即坚持“一条主线”,站稳“两块基石”,扭紧“三个关键”,达到“一个目标”。“一条主线”:就是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成好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这条主线。“两块基石”:一是牢牢把握最高检“检察工作现代化”总要求,切实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在更高层次上维护和促进公平正义。二是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内蒙古现代化建设部署要求,能动履行检察职能,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任务。“三个关键”:一是提振精神,大力弘扬和践行“吃苦耐劳、一往无前、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蒙古马精神。二是提升业绩,树立“靠实绩说话、用实干立威”的导向,明显提升内蒙古检察在全国检察机关中的位次;三是提高能力,强化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全面提升政治工作能力、监督办案能力、管理保障能力,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一个目标”:内蒙古检察工作力争上游,确保中游,减少下游,“一年一小变,两年一中变,三年一大变”。

[7]“促进企业合规改革统一行动”:对涉企犯罪依法能不捕不捕、能不诉不诉,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扩大企业合规制度适用范围和覆盖率。

[8]“山林、河湖、草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一是山林保护协作,二是河湖保护协作;三是草原保护协作。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统一保护,先跨市域、再跨省份,积极打造内蒙古生态检察品牌,扩大影响力。

[9]“三全式”培训、“三真式”实训:三全式”培训:就是全员全年全科。全员是对所有的人员都要培训,覆盖全员。全年是一年十二个月加强培训,没有淡旺季。全科是每个门类都要培训,无论业务部门还是综合部门,都要提高能力。要开展“三真式”实训,就是真案真庭真人。真案,就是通过实“在”的案件练兵,干中学,学中干,在真刀真枪中历练。

[10]“三多三少三慢”:三多是会议多、活动多、外出多;三少是调研报告少、工作思路少、解决实际问题少;三慢是决策慢、行动慢、结果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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