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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荣旗人民检察院2022工作报告
时间:2022-01-14  作者:  新闻来源:阿荣检察  【字号: | |

——2022年1月13日在阿荣旗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阿荣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晓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年工作回顾

2018年以来,阿荣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旗政府、旗政协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狠抓队伍建设,持续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履职尽责、践行使命,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新作为

主动对标旗委工作大局,持续强化检察服务理念,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推动检察工作与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多措并举服务新冠疫情防控。坚决贯彻落实旗委防疫决策部署,及时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应急预案,全体干警先后轮流值守18个小区,积极参加社区志愿服务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检察长深入乡镇督导疫情防控工作5次。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疫情违法犯罪,对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等涉疫犯罪案件依法从快办理,共批准逮捕4件4人,提起公诉4件4人。

精准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阿荣旗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六”“六保”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查,联合公安机关将1件久拖未决的涉企刑事积案办理完毕,对一起民营企业负责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督促企业积极恢复治理的同时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加强检企互动,深入企业走访调研4次,与旗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络机制,聘请3名民营企业家和工商联工作人员为特约检察员,举办以“护航民企发展”为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设立民营企业“绿色通道”,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控告、申诉优先办理、及时答复,积极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坚决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依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高利转贷等犯罪案2336人。“断卡”行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649人,全力守护老百姓的“钱袋子”。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共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林木、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77件84人。积极响应旗委脱贫攻坚新要求,抽调14名干警兴安镇兴发、育河、沃勒莫丁村助力脱贫攻坚。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工作,共办结扶贫领域司法救助案件5件,发放救助金21.1万元,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3人。对2020年办理的三岔河镇杨某某贪污扶贫资金从快办理,并涉案款项10万元及时返还到原计划的扶贫项目中。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办理涉黑恶案件9件112人,恶势力犯罪保护伞11人。追捕追诉漏犯15人,就莫旗、鄂伦春旗公安局存在的执法监督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份。办理市检察院交办的张启波、米宝良等35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等案(“1322”案)是本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被告人数、涉及犯罪事实和罪名最多的案件,案件卷宗800余册,我院高度重视并迅速成立20人的1322”办案组,其中员额检察官9人,检察长亲自办案,作为第一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仅用30天审查完毕,我院认定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共涉嫌15项罪名,非法敛财5亿,全部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均予采纳,有效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

二、解除民忧、保障民生以优质服务回应人民新期待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关注群众所思、所忧、所盼,全力维护群众利益。

履行主导责任提升办案质效。贯彻落实最高检《“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坚持依法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四年来,不批捕176不起诉125人。2021年我院不捕率32%,不诉率10%,完善捕后跟踪监督机制,杜绝“一押到底”通过严格审查,作羁押必要性审查115人,审查后变更强制措施94有效维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司法救助持续传递检察温度。秉持多元化综合救助理念,制定司法救助案件线索联络和司法救助延伸等工作机制,稳步拓宽救助线索渠道。对近年来国家司法救助对象逐案建立回访台账,通过不定期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等方式,巩固司法救助的成果,四年来办结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3件38人,累计发放救助金58.55万元,使群众切实感受到新时代的检察温度。

公开听证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2020年10月《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实施以来我院本着应听证尽听证的司法理念,将刑事不捕不诉、民事监督、公益诉讼等案件全部纳入听证范围共组织公开听证案件32件。举办“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走进检察机关,全面了解公开听证环节和法定要求。2021年6月建成规范化检察听证室,并顺利通过最高检公开听证互联网直播测试,实现了检察听证互联网直播功能,确保检察听证工作公开、高效。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共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案件50件58人,审查起诉57件68人。其中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准逮捕34件42人,提起公诉39件49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批准逮捕8件8人,不批准逮捕8件8人,提起公诉10件11人,不起诉3件3人,附条件不起诉55人,帮教未成年人96人次,成功帮助1名涉罪未成年人重返校园积极开展强制报告制度宣传“四进”活动以检察长为首的26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深入全旗86所中小学、幼儿园宣讲107次,受众近6万人实现法治进校园跟踪回访“五个全覆盖”举办的“明史知法 筑梦未来”中小学生知识竞赛活动荣获自治区检察院“最佳组织奖”。办理的“司法救助被性侵女童案”和以保障校园安全为主题的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选为2020年度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保护未成年人典型案例

三、抓实办案、强化监督,忠诚履职捍卫公平正义

全面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依法开展刑事检察工作,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四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486件693人,审查起诉1310件1689人。严格履行侦查监督职能,监督立案43件,监督撤案127件,依法纠正漏捕22人,追诉漏犯61人,制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89件次。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办理“姜某某、赖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因赖某某系从犯,犯罪情节轻微,且家中有二级智力障碍未成年人需照顾,检察机关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尺度,对赖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强化审判监督,针对审判超期情况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现已全部纠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7强化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监督。四年来,向相关部门发出刑罚执行纠正违法通知书88份,发出检察建议66份,均被采纳。累计驻看守所703天,与在押人员谈话299次。加强对社区矫正、剥夺政治权利刑罚的执行监督,走访抽查社矫对象、剥权罪犯420人次,纠正脱管、漏管11人。积极开展交付执行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强制医疗执行专项检察,审查案件186件次,查阅卷宗75册,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形及时予以纠正。加强对法院财产刑执行监督,详细审查近年来刑事判决财产刑判项执行案件270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形全部监督纠正。

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共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38件。坚持监督和息诉并重,对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采纳1件,对其余6件跟进监督提请市院抗诉,其间采纳1件,市院支持并提出抗诉5件;针对审判程序和执行违法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12件,全部采纳; 对不符合监督条件的案件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10件、终结审查2件、移送线索1件,同时对当事人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和息诉服判工作。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实质性化解民事争议2件。办理的2件民事监督案件分别入选自治区虚假诉讼典型案例和自治区民事执行监督典型案例。

精细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内部协作配合与外部沟通联络并重,积极建章立制,不断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加大对法院裁判结果监督力度,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跟进监督提请抗诉1件。细化行政审判行为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3件;深化行政执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83件;强化履职监督,提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159件。四年来共提出各类检察建议255件,均被采纳。监督与支持并重,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4件。积极开展“保护草原林地”行政检察专项活动,督促行政机关恢复草原林地325.41亩追缴行政罚款67.8万余元。

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能。落实“三检合一”办案模式,共受理各类行政公益诉讼线索410件,立案401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97件,被采纳394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法院作出判决后整改1件,起诉后行政机关整改到位,我院撤回起诉2件;受理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78件85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追缴生态损失费10.46万元。引入“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践行“河长+检察长”“林草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助力河湖、林草长效保护,督促相关单位投资276.87万元,治理301国道两侧废弃矿坑7处,累计督促恢复林地1556.87亩、其他农用地715.56亩。组建外脑人才库,聘请35名各领域专家型人才任检察官助理,弥补检察人员专业知识不足短板。持续整治网络餐饮行业、规范医疗领域,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制发的《关于规范处理医疗废物的检察建议》得到了旗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相关单位迅速整改落实,实现全旗医疗废物由人民医院集中收集,定期转运至邻近的医疗垃圾处理厂处理,为疫情防控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推进改革、优化管理,以规范司法提升检察公信力

积极顺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变“转隶”为“转机”,全面推动理念变革,不断释放“检察生产力”。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紧扣“选人、授权、明责”三个环节,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健全绩效考评等监督体系,完善人员分类管理按照扁平化和专业化相结合的原则,将原有的12个内设机构整合为5,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书记员17人。根据案件类型及复杂难易程度科学组建办案组,将80%的力量集中到办案一线。落实领导干部办案责任制,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其他案件715件,占全院总案件数的15%。

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2018年顺利完成人员转隶职能划转,积极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受理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8件29人,起诉27件28人,检察机关提前介入16件次,其中办理涉煤炭资源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为国家追回涉煤炭领域财物合计450余万元,持续为反腐败斗争贡献检察力量。

统筹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依托捕诉一体和提前介入办案机制,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44件。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退回补充侦查130件,规范退回补充侦查和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程序,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发挥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繁简分流等制度优势,认罪认罚适用率88.45%,刑事“案-件比”降低至1:1.05,较去年同比下降16%,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

五、严管厚爱、固本培元,以从严治检锻造阿检铁军

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始终坚持政治建检。全面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稳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20197月建成党史教育基地暨院史展览馆,永葆检察机关红色基因。自觉接受上级检察院党组督导巡,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要求,确保检察权规范行使。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给予11人相应处理处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20项,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持续深化“阳光司法”。构建“互联网+检察”模式,共向互联网发布程序性案件信息1745条、法律文书1228份、重要案件信息48条,12309检察服务中心累计接待群众信访案件522件做到群众咨询诉求必处理、必回复。讲好“检察故事”,我院全网各大平台累计粉丝500万人,工作信息、原创作品累计被最高检、正义网等平台采用176篇;累计获得中央政法委全国政法新闻一等奖、最高检全国抖音账号十佳、中央广播电视台优秀普法短视频等国家级奖项百余次。

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高度重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参加检察开放日和座谈交流等活动20次,走访13次。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检察工作4次,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4次,收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5条。开展检察活动互联网直播3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8年,全国人大代表一行19人到我院考察参观,对我院公益诉讼工作给予高度肯定

有效推进人才强检。坚持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目标,组织干警通过以赛代训的方式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能2018年以来,组织干警参加各级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分级分类岗位培训81共有20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其中A证6人、C证14人。四年来,荣获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等各级表彰干警55人。以人才培育提升集体活力,累计荣获全市先进检察院、全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市级、自治区级、国家级集体表彰95项。

各位代表,四年来我院各项检察工作保持着昂扬的发展态势,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旗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阿荣旗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我院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的思路不够开阔、成效不够突出;二是检察服务、检察产品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要求还有差距;三是法律监督的刚性不足,维护公共利益的效果有待增强。这些问题,我们将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前瞻性,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时代要求,加强检察监督,深化检察改革,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努力为阿荣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服务全旗工作大局为出发点,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将检察工作放在全旗中心工作中谋划布局,切实增强为大局服务、为发展服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立足检察职能,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为我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努力做到执法维系全局、办案考虑发展。

(二)以落实宽严相济政策为侧重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影响社会安定、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更加注重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维稳与维权的有机统一。落实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措施,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以加强诉讼活动监督为落脚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进一步加强监督能力建设,改进监督方法,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量刑畸轻畸重等行为,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四)以“四个过硬”建设为着力点,增强检察队伍活力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与引领作用;大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扎实推进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加快复合型、专家型人才培养;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坚持从严治检、廉洁从检,永葆检察队伍的政治本色。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精神,新时代催生新作为。在促进阿荣旗经济社会发展的伟大进程中,我们决心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精神和决议,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开展各项检察工作。不忘初心,继续前进,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努力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加快建设岭东强旗、实现绿色崛起谱写阿荣检察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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