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来,她兢兢业业、恪尽职守,把全部的心血与热情倾注于检察工作,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彰显了一名女检察官的巾帼情怀。她就是阿荣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一级检察官刘丽。
“坚持零容忍,始终保持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压态势。”刘丽以保护妇女儿童为己任,将司法为民的初心落在办案中,正是这样的责任与担当促使她一遍遍翻阅案卷,一次次分析案情,抽丝剥茧审核证据,反复论证案件的细枝末节,所有的一切只为办好每一起案件,不负于心,不负于民,严把案件质量关,主办和参办案件1000余起。
同事眼中的刘丽,既果敢坚毅又温柔可亲。案件办理过程中,事件繁杂,涉案人数多,刘丽翻阅案卷详细斟酌,与同事反复研究,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慎重决定。
“涉罪未成年人正处在人生的岔路口,拉一把,他们就可能拥有不一样的未来。”刘丽注重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她携手各方倾心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正途,使“迷途之花”向阳而生。从检17年来,她始终带着“对公平正义的崇尚,对妇女儿童的关怀,对检察事业的热爱”之情,彰显了新时代的“巾帼风采”。因工作成绩突出,刘丽先后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第五届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记者:李滢 周曼
编辑:蒋 勋
一审:王 楠
二审:刘 飞
终审:王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