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阿荣旗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
十六届旗委第七轮巡察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旗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1月12日,旗委第一巡察组对阿荣旗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2月17日,旗委第七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向阿荣旗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领导情况
1.传达学习巡视巡察相关精神。阿荣旗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了上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切实增强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检察长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部,政治部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选派一名业务骨干为联络员,办公室负责整改落实各项内页材料的收集、上报等工作,联络员做好上报材料等配合工作。
3.研究确定巡察整改任务,加强工作调度。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研究确定了具体的巡察整改任务,制定长效整改措施。并逐步完善整改方案,扎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共召开党组会议3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3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阿荣旗人民检察院党组围绕旗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巡察反馈的16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制定整改措施105条,已完成整改措施105条。推进整改中,健全完善制度14项,谈心谈话77人次。
(一)关于“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政治理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阿荣旗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阿荣旗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建立“第一议题”学习资料收集、整理和推送机制,在党组会上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第一议题”制度相关内容。
(2)针对“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有差距”问题。一是加强学习。组织业务部门学习《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工作规定》、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刑诉法、看守所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升检察人员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服务的能力。二是通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三是建立驻所检察室签到台账,确保每月在驻所检察室的工作时间不少于12个工作日;加强对在押人员突发疾病、出所就医检察监督工作,及时掌握在押人员出所就医情况,并将出所就医人员情况纳入看守所工作日志;与在押人员谈话过程中规范撰写谈话笔录,提高与未成年人谈话比重。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推动办好‘两件大事’不够扎实”问题
(1)针对“对落实‘五大任务’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五大任务干部读本》中第二章:建设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二是将落实“五大任务”工作纳入党组会议重要议题,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总结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相关工作。三是细化工作任务。结合检察职能,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部门,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领导与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实到人。将根据旗委政法委对相关工作的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上报工作台账。四是加强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第一检察部不定期与公安、法院召开联席会议,整合力量打击违法犯罪,共同推进“五大任务”落实。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及时介入命案办理。五是以建设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为牵引,结合未检工作实际,以法治进校园、法治进网络等方式针对未成年人及社会群体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升未成年人及社会群体法治意识。六是努力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2)针对“对全面建设模范自治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一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二是开展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排查,认真撰写季度排查报告。三是按照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两月一周”活动的通知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落实举措并按要求开展。四是在旗人代会上作检察工作报告时补充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工作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3.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领导班子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阿荣旗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管理办法》,加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二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党组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向领导班子成员制发提醒函;对2024年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进行排查,无相关内容的退回补充。
(2)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监管不力”问题。一是立即更正错字。同时组织人员对全院所有图版、宣传标语进行排查,填写排查记录表,通报排查情况,有错误的限时整改,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制定《阿荣旗人民检察院张贴宣传标语审核制度》,加强阵地监管。三是定期开展网络阵地意识形态风险排查,重点对有害信息、不规范表述、流毒进行排查并撰写月报告。同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严格把关对外信息发布。
(3)针对“常态化教育管理缺乏制度性规范”问题。一是邀请旗委宣传部意识形态工作人员到院开展意识形态内容培训,此后每年至少开展1次相关培训。二是印发意识形态应知应会手册,全院检察人员人手一本。三是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规范,按要求规范开展相关工作。
4.关于“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有短板,督促整改落实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针对“检察建议重部署轻落实”问题。一是组织业务部门学习《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等文件。二是业务部门根据检察建议的整改期限进行定期沟通,以询问、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定期开展“回头看”,及时了解被建议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2)针对“公益诉讼成果运用有偏差”问题。我院与内蒙古索尔奇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阿荣旗林业和草原局签订《阿荣旗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基地项目协议》,将公益诉讼赔偿金转给内蒙古索尔奇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用于“阿荣旗自然保护生态修复基地”项目建设。
5.关于“履行职责有短板,案件研判有偏差”问题。一是刑检部门不定期开展业务学习,提高承办人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对疑难案件进行提前介入,严格按照刑诉法相关规定进行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加强指导侦查力度。二是开展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条线内部培训,通过组织观看学习视频、传导式培训等方式,提升未检人员履职能力。
6.关于“立检为公意识树的不牢,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不一”问题
(1)针对“显失公平”问题。一是规范不起诉案件办理程序,对不起诉案件积极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合法性、社会影响力等方面进行讨论,从而统一司法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处理。二是加强审核把关。第一检察部在今后的案件办理中,不起诉案件要经部门主任、副检察长及检察长三级审批。三是对拟不起诉案件做到应听证尽听证。确保每一起不起诉案件都能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听证程序下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四是每月开展案件自查。由检察官对所办理案件进行“回头看”,不仅评查不起诉案件是否符合不起诉的条件,还评查案件办理是否有失公平。五是未检条线开展司法责任制度专题培训,通过观看教育宣传片、解读反面典型案例的方式,压实检察人员责任,提升履职意识,严格依法履职。
(2)针对“自由裁量权把握不精准”问题。一是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按照《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办理危险驾驶案件,对符合不起诉条件的作出不起诉决定、对符合《意见》规定应撤案的醉驾案件,依法予以撤案。二是成立危险驾驶办案组,专职负责办理危险驾驶案件,打破因办案人员不同导致的量刑尺度不一、沟通不畅的困境,构建量刑精准化、信息互通化、办案高效化的工作格局,实现同案同判,提高司法公信力。三是对2024年以来危险驾驶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进行案件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四是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基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权责清单》开展工作。办案组检察官依清单明确证据审查权责,对证据严格把关,并遵循清单对办案程序的要求,确保办案各环节依法依规。五是未检条线整理2021年以来未检所办案件法院判决情况,在《量刑指导意见》的框架下明确量刑裁量标准,作为办理案件的参考依据。
7.关于“办案责任制执行不严格,规范化建设有待提高”问题
(1)针对“卷宗制作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业务部门学习《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人民检察院诉讼文书材料立卷归档细则》。制定卷宗装订目录,统一部门案卷装订顺序,按照案件办理的流程进行装订,确保装订过程有章可循。二是组织人员开展对卷宗的自查工作。对2025年已办结的刑事案件卷宗、2024年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业务条线的卷宗、2024年以来涉未成年人的不予批捕的卷宗、2024年的刑事执行、控告申诉条线卷宗进行自查,是否存在缺少文书、报告文书未申请用印等问题。
(2)针对“法律文书存在错误”问题。一是第一检察部加强学习《刑事检察法律文书系列丛书》,提升文书制作水平。二是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业务条线对2024年文书中是否存在错别字或者错误表述开展自查。三是严格法律文书审批,未检条线建立书记员-检察官助理-检察官逐级校对法律文书台账。四是第三检察部将采用案件自查与案管抽查的方式进行评查,提高法律文书规范化程度。五是办公室建立卷宗整改自查台账,对现有卷宗进行核查,对卷宗错误进行改正。
(3)针对“审查报告引用法条有误”问题。一是组织业务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自治区检察院《权利清单》等内容进行学习,加强对法条引用、法律适用等关键内容的审查,提升检察人员的责任感和敬畏心。二是召开刑检部门会议,通报郭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等9本检察文书内审查报告中法律适用的错误表述,督促部门人员提升高质效撰写审查报告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条线对2024以来办理的案件的审查报告引用法条是否存在错误开展自查。
8.关于“安全保密意识不强,保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保密意识淡薄”问题。一是召开安全保密教育培训会,对相关人员进行涉密安全培训教育,使其认识到违规外联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全体检察人员保密意识,对失泄密案例集中警示教育。二是完善《阿荣旗人民检察院涉密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加强对涉密计算机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三是建立《阿荣旗人民检察院互联网电脑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涉密计算机使用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2)针对“泄密隐患长期存在”问题。一是重新梳理和完善内部资料管理规定,建立《阿荣旗人民检察院文件收发、管理制度》,区分不同密级资料和内部资料文件处理办法。二是设置专人专岗对电子阅览室进行监督,每月对计算机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存在违规处理内部资料的行为。对已在外网计算机上处理过的内部资料进行全面清查,确保没有遗漏或泄露。三是召开信息安全培训会,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参加信息安全培训,重点强调使用外网计算机处理内部资料的风险和危害,提高检察人员保密意识。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9.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党风廉政建设有短板”问题
(1)针对“履行‘两个责任’有缺失”问题。一是制定“两个责任”清单细则。明确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二是每半年向纪委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再由纪委统一向旗委报告。三是党组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四是派驻纪检组主动介入监督,积极列席党组会。开展一次廉政教育、一次廉政谈话。
(2)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建立谈心谈话制度,一把手每半年与其他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与分管部门人员开展一次廉政谈话。二是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听取一次分管部门一岗双责工作情况汇报。并针对汇报中存在的疑问、重点难点问题与分管部门人员展开深入交流,共同探讨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
(3)针对“六个责任清单排查覆盖面不够”问题。一是完善包括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清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清单、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清单、党建责任清单、全院人员岗位职责和风险点防控清单六个责任清单,因人事调整等原因造成岗位变化的,再积极进行调整。二是将六个责任清单在检察内网公示,使检察人员明确自己的责任,提高知晓率。
10.关于“内管内控失之于宽”问题
(1)针对“加油卡未集中进行管理”问题。一是制定《公务用车使用制度》,我单位1张加油主卡,5张加油分卡由检务保障服务中心统一保管,领用人需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加油卡,并及时归还至集中管理部门。二是定期核对账目,检务保障服务中心按季度打印消费明细,并与财务进行核对,对发现的差异及时调查和处理。三是组织司机培训,提高对加油卡规范使用规定、审批流程、违规后果等,确保司机了解并遵守相关制度。
11.关于“财务制度‘防火墙’作用虚化,关键环节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1)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严”问题。一是对未入账的固定资产进行补录。二是外聘第三方审计,检查资产入账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三是加强资产管理,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形成了固定资产盘点台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针对“执行集中采购有偏差”问题。一是与财政厅、旗财政局和采购中心等部门联系,进一步了解政策和程序,规范集中采购。二是2025年对物业和食堂进行政府采购,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3)针对“超限额使用现金”问题。一是加强政策学习,组织涉及现金收支的相关人员开展现金管理政策法规的专题培训。二是严格现金库存管理,财务部门定期对现金库存进行盘点,避免因库存现金过多而导致超限额使用现金的情况发生。三是继续强化规范使用公务卡结算,积极与银行部门沟通,对新入职人员统一办理公务卡。
1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违规使用工会会费”问题
(1)针对“2021年以来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支付单位内部食堂用餐补助和职工体检费”问题。一是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工会经费使用范围。二是将食堂和体检费用从福利费科目列支。
13.关于“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三务’公开‘缺斤少两’”问题
(1)针对“公开不全面”问题。一是应公开尽公开。利用阿荣旗“三务”公开信息平台、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将需要公开事项上传公开。二是开展学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细则等文件。
(2)针对“公开不及时”问题。一是制定“三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财务公开制度,明确需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程序、流程等,落实公开责任,对相关内容及时进行上传。二是成立工作小组,由政治部负责政务信息数据整理、党支部负责党务信息数据整理、财务部门负责财务数据整理,各部门对各自负责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审核,检务督察负责对每个季度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14.关于“文风不实,形式主义问题整治不彻底”问题
(1)针对“抽查关于党的十八大以来历史学习等6次研讨材料,发现个别党员干部研讨材料‘走形不走心’”问题。
一是改进文风,组织全院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风文风的重要论述。二是对研讨材料加强审核把关,制定常态化检查制度,重点检查文风不实、未结合本职岗位谈、是否有雷同和网络摘抄痕迹,对不合格的材料退回给本人,要求其完善修改或重写。三是对最近一次开展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研讨所有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检查并通报四是组织内宣信息写作培训会,加强写作技巧培训,分享如何收集资料、整理思路、撰写内容,提升全体人员写作能力。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问题
15.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肃”问题
(1)针对“党组决策效力存疑”问题。一是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事规则学习会,重新梳理并明确党组会的参会要求和规则,确保会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二是规范严格的请假制度,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应提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对于请假的成员,可采用视频会议或者电话会议等灵活方式,满足参会人数要求。
(2)针对“列席党组会议人员参与表决”问题。一是明确会议角色和权限,组织党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重新学习党组会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中党组成员和列席人员的不同角色定位和相应权限。二是完善会议流程和规范,会议开始时,由主持人再次明确会议的议程、参会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在讨论和表决环节,主持人严格把控,及时纠正不当行为,引导会议规范进行。
(3)针对“末位表态制执行不严”问题。一是组织党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第五章,明确了解末尾表态制度。二是通过查看会议记录及时发现和纠正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针对“‘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党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第五章,明确了解回避制度。二是明确责任主体和流程,如会议组织者负责提前提醒参会人员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况,党组成员自身有责任主动申报回避事项等。三是完善会议记录,要求详细记录回避人员姓名、回避原因,能够反应回避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
16.关于“党组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的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1)针对“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不到位”问题。一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支委会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二是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同时听取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汇报。三是与办公室加强沟通协调,将听取党员发展工作纳入党组工作规则。
(2)针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走过场”问题。一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关于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制度。二是重新开展2022年度党员民主测评,组织党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测评票,并结合党支部评定意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并将评议结果反馈给党员本人。三是严格开展2024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支委会认真研究制定方案、推进落实,并将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连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报送到旗直属机关工委,主动接受监督。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心谈话,并对2021年以来民主评议党员的相关程序性工作进行倒查。
(3)针对“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违反规定”问题。一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明确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基本原则、程序和要求,强化依法依规开展选举工作的意识。二是畅通反馈渠道,设立意见箱,主动接受党员和群众对本次党支部换届工作的意见和举报,及时处理和反馈相关问题。三是建立院党组与党支部之间的沟通机制。党组可以就换届工作的政策要求、工作安排等与党支部进行沟通和指导,但不得强行干预。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心谈话,并对2021年以来党支部换届选举的相关程序性工作进行倒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470-4252107;
电子邮箱:arqjcyzzb@163.com.
中共阿荣旗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