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院情介绍
人员信息
机构设置
检务指南
检务须知
统计总结
12309检察服务中心
网上申诉
律师预约平台
法律咨询
案件信息公开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阿荣旗检察微博
阿荣旗检察微博
阿荣旗检察微博
阿荣旗检察微信
阿荣旗检察微信
当前位置:首页>>“我帮你”进行时
国家司法救助:为困境中的你点亮希望之光
时间:2025-08-14  作者:  新闻来源:阿荣检察  【字号: | |

生活中,一些刑事案件的发生,会给当事人及其家庭带来巨大的冲击。当犯罪的阴影笼罩,不仅被害人身体和心灵遭受创伤,整个家庭也可能陷入绝境。而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就如同黑暗中的一盏明灯,为那些因案件陷入生活困境的人们提供帮助与希望。今天,就为大家详细介绍国家司法救助制度。

什么是国家司法救助?

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这一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彰显了司法的温度。

哪些人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1. 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因案件无法侦破、已过追诉时效、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

2. 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人身伤害,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

3. 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死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或者其赡养、扶养、抚养的其他人,因案件无法侦破、已过追诉时效、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

4. 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案件无法侦破、已过追诉时效、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

5. 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因向检察机关举报、作证或者接受检察机关委托进行司法鉴定而受到打击报复,致使人身受到伤害或者财产受到重大损失,造成生活困难的;

6. 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救助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不予救助:

1.对案件发生有重大过错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查明案件事实的;

3.故意作虚伪陈述或者伪造证据,妨害诉讼的;

4.在审判、执行中主动放弃民事赔偿请求或者拒绝侵权责任人及其近亲属赔偿的;

5.生活困难非案件原因所导致的;

6.已经通过社会救助措施,得到合理补偿、救助的;

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需要上交哪些材料?

1.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

2.救助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3.实际损害结果证明,包括被害人伤情鉴定意见、医疗诊断结论及医疗费用单据或者死亡证明,受不法侵害所致财产损失情况;

4.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生活困难情况的证明材料;

5.是否获得赔偿、救助等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生活困难情况的证明材料应当能够说明有关救助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就业状况、家庭收入等情况。救助申请人确因特殊困难不能取得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调取。

国家司法救助中的责任追究?


1.救助申请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获得国家司法救助金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追回救助金;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相关单位故意出具虚假证明材料,使不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人获得救助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建议相关单位或者主管机关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并追回救助金。


如何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亲友因案件陷入生活困境,请及时前往阿荣旗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或致电12309检察服务热线,检察人员将依法、及时提供指引并进行审核,让检察工作真正惠及到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



文字:郑佳林
编辑/图片:阿检郎

审核:艾海哲 陈 晨 顾兆奎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那吉镇阿伦大街 邮政编码:162750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