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是农业生产的“生命线”,种子的发芽率、农药的有效性、化肥的养分含量,直接决定着农田的收成与农户的生计。为帮助广大农户远离假劣农资陷阱,阿荣旗检察院整理了“识假、留证、维权”三大实用技巧,教大家守住“粮袋子”。
买农资时别图便宜、跟风购,牢记“三查看”原则:
一看门店资质,正规农资店会悬挂营业执照和农资经营许可证,无资质的“流动摊点”“临时仓库”多藏猫腻;
二看产品标签,种子包装需标注品种审定编号、生产日期,农药化肥要明确有效成分含量、保质期,标签模糊、缺项漏项的大概率是“问题农资”;
三看口碑信誉,优先选择经营多年、农户评价好的门店,避开“专家讲座推销”“微信群低价促销”等陌生渠道。
第二招:交易凭证“妥留存”,维权有据不犯难

不少农户图省事,购买时不索要票据,一旦出现质量问题,维权常陷入“空口无凭”的困境。
检察官提醒,不管是现金还是线上支付,都要让商家开具标注“农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的正式发票或收据,同时留存产品包装、说明书,拍摄购买现场视频。
若发现农资有问题,及时对受损农田拍照、录像,记录作物生长异常情况,这些都是后续维权的关键证据。
第三招:遇“坑”别慌“找对门”,检察护航有保障

一旦怀疑买到假劣农资,可第一时间拨打12315市场监督投诉热线,通过官方平台快速反映问题,获取专业维权指引,也可以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寻求法律支持。
针对制售假劣农资的刑事犯罪行为,检察机关将联合公安、农业农村部门快速核查、从严打击,对于农户的经济损失,将通过支持起诉、调解协商等方式,全力帮助追回赔偿,不让农户“流汗又流泪”。
打击假农资、维护农户权益,让犯罪分子无处遁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农资是农业生产的“源头活水”,假劣农资不仅毁了一季收成,更伤了农户的心。我们将始终把农资打假放在重要位置,与相关部门携手筑牢防线,用法治为农资安全“站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