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癌药,承载的是生命最后的希望。当病痛与时间赛跑时,有人等待的是一瓶可能延续生命的药物,有人却将黑手伸向患者最脆弱的时刻,把“救命药”变成牟利工具。假药之恶,不止骗钱,更可能害命。对此,法律绝不会沉默,检察机关更不会缺位。
近日,阿荣旗检察院依法办理一起销售假冒抗癌药的诈骗案件,坚决打击侵害群众生命健康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司法之力守护群众“救命药”“保命钱”。
2024年6月,乐某某在网络平台发现王某某发布的求购抗癌药品信息。王某某系癌症患者,急需抗癌药物进行治疗。乐某某明知对方身患重病、用药心切,仍主动添加微信,谎称可提供某正品抗癌药,并以每瓶11800元的价格达成交易。
经查,乐某某既无药品经营资质,也未实际采购过正品抗癌药。其将普通阿莫西林胶囊灌装进空的某抗癌药药瓶内,用锡纸、胶水进行封口伪装,随后按王某某提供的地址寄出。在王某某将11800元转账后,乐某某立即联系快递公司要求取消邮寄、退回快件,企图在骗取钱款后脱身。所幸,王某某及时拦截快递并拆封查看,发现所谓“抗癌药”实为假冒产品。
发现被骗后,王某某多次联系要求退还购药费用,但乐某某拒不返还。随后,王某某家属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侦查,依法锁定乐某某的犯罪事实,并将其抓获归案。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阿荣旗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检察机关审查认为,乐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癌症患者对救命药物的迫切需求实施诈骗,其行为不仅侵害财产权益,更对患者生命健康安全构成现实威胁,社会危害性大,依法应当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生命无价,药品有责。向患者伸出黑手的行为,不仅触碰法律红线,更践踏社会良知。阿荣旗检察院将持续聚焦涉药违法犯罪,依法从严惩治侵害群众生命健康权益行为,用司法力度守护生命温度。
1、购药务必走正规渠道
抗癌药、处方药应通过正规医院、合法药店或国家批准的网络平台购买,切勿轻信个人私下交易、网络“低价代购”等信息。
2、警惕利用“救命药”实施诈骗
凡自称“有内部渠道”“能快速拿药”“先付款后退押金”的,多为诈骗套路,尤其要提醒家中老年人提高警惕。
3、发现异常及时止损报警
一旦发现药品包装异常、药品来源不明或对方拒不退款,应第一时间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4、家庭成员要加强关心与提醒
家属应多关注老年人、重病患者的购药渠道和资金往来,帮助其识别风险,共同守护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