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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酒劲”变“刑责”,袭警红线碰不得
时间:2026-01-12  作者:  新闻来源:阿荣检察  【字号: | |

酒酣耳热之际,理智往往容易下线,一时冲动的行为,很可能会换来法律的严惩,“喝酒误事”不是违法的借口,漠视法律权威、挑战执法底线,终将付出沉重代价。近日,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一起因醉酒滋事继而袭警的案件,为广大群众敲响了警钟。



案发当日,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称,在医院急诊科有人醉酒闹事,并且殴打医院保安。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王某处于醉酒状态,便口头传唤其到派出所,然而王某拒不配合民警工作,并用拳头击打民警头部一下致其嘴部受伤,经鉴定民警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该案中王某醉酒后在医院肆意闹事,已经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影响了他人的就医权益,其不仅没有配合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反而对执行公务的民警实施暴力袭击,触碰法律的红线。


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公共场所,需要保持安静有序的环境,这既是对医护人员工作的尊重,也是对其他患者权益的保障。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当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处置时,其执法行为具有法定权威性,任何公民都应当予以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构成袭警罪,依法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醉酒并不是逃避法律责任的“挡箭牌”,无论行为人是否处于醉酒状态,只要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都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买单。一时的逞强耍横,换来的可能是牢狱之灾,给自己留下终身的刑事案底。


在此,检察机关提醒:饮酒需有度,言行要守法。任何借酒滋事、妨害公务、袭击执法人员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文字:赵 微 编辑:阿检郎

审核:艾海哲 孙桂杰 陈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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